律师介绍

曹全超律师 河南牟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河南某基层法院工作,从事法律行业多年。坚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曹全超律师

手机号码:17803887665

执业证号:14101202010218113

执业律所:河南牟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南省中牟县牟州街与万胜路交叉口西20米路北

劳动工伤

工伤认定的条件

工伤认定的条件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17803887665

河南省中牟县牟州街与万胜路交叉口西20米路北

Copyright © 2021 www.zunyil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